近日《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引起了軒然大波;而我的生活和思緒,也無可避免地給這件事所牽動著。近日來,電子郵箱中每天都收到眾多的聯署信及事件的最新消息,身邊一群好事多為的同學也對此事緊張起來。今天早上,收到同學的電郵,說打算出版一份以記一次個人性經驗為題的小報,日內發行,急欲徵稿。看罷電郵那一刻,心情非常複雜。性經驗,我有;文章,我懂寫;支持不支持,我支持。然而,我想寫的是另一些東西。
從報章上得悉,《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之所以被定為不雅和引來各方的抨擊,是因為部分內容涉及人獸交及亂倫,而所謂罪證,即本年二月和三月號的問卷。我看過那些問題,並沒有感到不安,也不覺得問卷在鼓吹人獸交或亂倫。坦白說,我不懂界定什麼叫情色,什麼叫色情,也不認為一經社會界定為色情的,就罪大惡極,應去之而後快。我在思索的是,為什麼這個或那個界定,會成為一個問題。當然,希望不要誤會,我不是要反對一切任何叫道德的東西;而是,在今次情色版事件中,社會上並沒有多少認真探求和反思這些問題的討論。我看到的是,門早已關上,劇本幾乎完成;你我也許都沒看過那幾期的情色版,或者,連報章的風月版也沒有看過,但在主流傳媒、一眾衛道之士和膽小如鼠的中大校方的合力炮製下,觀眾還是能夠每天追看劇情,甚至加入討論,成為一齣互動的劇目。怎不教人心寒。
指責情色版的人士,似乎遺忘了告訴我們,其道德底線是如何界定的,而這樣的界定,其理性基礎又何在?當然,我總覺得,很大可能是沒有理性基礎的;因為我們的社會,並不允許公然談情說性,就是法律沒有禁止的,我們也不會說,或很少說,甚至羞於說。何解?如果有認為情色版的問卷在鼓吹人獸交及亂倫,請告訴我,到底它在什麼地方鼓吹和如何鼓吹?是否「涉及」就等於鼓吹?同時,也請告訴我,到底那一種的表述才能讓學生及社會大眾得以正視性議題,而不是只懂得急於找膠袋套上或是閉口不說。
在搬出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標準去譴責同學違法時,捫心自問,你我又有沒有認真審視過其評級的準則和理據?難道,它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如果是次事件是一個契機的話,我們該好好把握這個機會,重新開拓公然談情說性的社會空間。我這麼說也許冒犯了你/妳,那麼,不如我們一起討論一下,怎麼說才好?要是性這回事,是我們生活的一部份,是影響以致規範我們身體和思想的領域,那麼,性,其實是非說不可的。
很喜歡伏爾泰這句話:「雖然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會至死也捍衛你說出那個觀點的權利。」我想,大部份人都不會懷疑,《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出版原意,是為了「讓讀者如實反映他們的性想像,藉此反思一元性論述」。我們可以不同意此觀點,也可以批評其眼高手低,但我們怎麼能夠就此判罪,一句大逆不道,就禁止其發聲兼且大刑侍候。如果我們真的希望社會能夠更加開放和進步的話,那麼,該是時候用心去聽、去看、去反思、去討論,並且去實踐。
最後,我還很想說,在香港這個富裕的社會,竟然沒有最低工資制,貧富懸殊的問題愈來愈嚴重,我覺得很不安;對於那些滿口仁義道德之士的沉默,我感到很憤怒。難道,我可以用個超級大膠袋把整個香港套上,然後向法庭申請,禁止假仁假義之徒發表偽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