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安筆記

Wednesday, May 30, 2007

台灣故事一:綠島咖啡店

三年前的一趟台灣之旅。旅程剛好三個星期,台北,台南,高雄,綠島,都走過了。

以為三年前就把旅程的經歷都一一記下,晃眼三年,待重回院校的第二年暑假,才動筆。

遲來了的遊記,大概遺忘了不少,那麼,還記得的,該是不會忘記的了。

不會依行程記述了,依故事吧。

綠島。咖啡店。兩位年輕熱情的店主。廚師大叔。昆蟲學家。

那天,下著雨,跟鍾在一起,攜著行李,有點狼狽,但很好玩呢。上了碼頭,舉目無親,別說機車,腳踏車也沒有,只有十一號。想找旅遊資訊中心,卻被前方不遠的咖啡店吸引著。沒有人呀?有兩位男子。都算年輕。點了飲品,誰都知道我們是外地人,自然地聊起來。要找地方落腳呢。妳們有車嗎?打算怎樣環島行?只有腳啊!他們笑了笑,告訴我們在不遠處有所不錯的旅店。不錯,是指價錢。

還是要離開,那咖啡店的感覺很好。唔,可能是外面下著雨吧。到旅店了。謝謝!別客氣,有時間再來咖啡店吧。果然沒有人在島上步行的。不要緊,與她一起,經歷什麼都好。行了十份一吧,大概,聽到汽車的響安聲。回頭看,兩位男子,熱惰的笑容。上來吧,讓我們一盡地主之宜。他們把咖啡店關了。為了兩位可愛的女子。浪漫的回憶。

待續。

Sunday, May 20, 2007

致「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公開信

致「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公開信
質疑淫審處架構代表性 要求報告交代審批過程

對於早前淫褻物品審裁處(下稱審裁處)評定《中大學生報》二月及三月號情色版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我們對審裁處有以下質疑﹕

質疑審裁委員的代表性

據了解,審裁處在評定物品類別時,是以「社會上合理的人普遍接受的道德、禮儀及言行標準」作評級定論。然而,審裁處作為一個淫褻物品的把關者,卻從來沒有公開其評級的具體準則予公眾討論,也沒有任何詳細的評審報告讓大眾得悉其判別的理據何在,實在令人驚訝。以是次《中大學生報》事件為例,審裁處迅速地先後將二月和三月號的情色版以及整份學生報評定為二級不雅,卻沒有交代是那些地方/字句不雅,亦沒有清楚解釋情色版如何超越了「社會上合理的人普遍接受的道德、禮儀及言行標準」。我們認為,審裁處有必要公開交代其對淫褻或色情的判別準則和理念。現在,我們看見社會各界就上述標準意見分歧,但審裁處卻在粗疏的程序和欠缺社會討論的情況下,便將具爭議性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和學生報定為二級不雅,實在有欠公允。

另一方面,現時淫褻物品審裁處有三百多名的審裁委員,但每次為個別事件及物品評定類別及裁定性質時,卻只由一位主審裁判官、及抽籤決定兩位或以上審裁委員來處理,而且條例內對不雅或淫褻的定義亦沒有清晰的指引。我們認為,單靠由兩三位人士來界定具爭議性的道德標準和不雅的定義實在過於兒戲。

質疑判決的可信性

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員協會主席葉興國,在審裁未展開之前已向傳媒公開就事件表達意見,形容《中大學生報》言論過火,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的機會很大。身為審裁員協會主席,卻在事件尚未查證之前下結論,既違反司法公正,亦影響了審裁委員評定物品的態度和傾向,故此,我們認為這個判決的可信性非常值得懷疑。

我們強烈要求:
1. 淫褻物品審裁處須增加透明度,並向公眾交代《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評審過程報告;
2. 提交審裁委員的評審準則,從而達致全民監察的效果。

作為關心香港社會的一群,我們希望社會各界評論《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時,請認真細閱當中的內容才下判斷,而不是單從傳媒連續劇式的報導去衡量大學生的道德標準,亦希望傳媒及社會各界停止對有關同學作出人身攻擊及騷擾,我們需要的是把目光注視於文章本身。《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中所提及的性別議題,正是香港性教育中所缺乏的;若能夠藉此展開有關議題,並向學生報作出正面而具建設性的提議和討論,這樣才是真正的雙贏局面。
                      
一群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學生

吳慧玲 彭澤生 葉宏謙 潘藹婷 麥家蕾 楊迎曦
曾威威 廖小燕 蕭俊傑 鄭展衡 陳海珠 梁佩筠
葉思敏 劉慧音 劉麗凝 楊小柔 楊佩文 陳景輝
龔巧雲 梁海琪 黃羨童 郭偉賢 劉慧音 黃穎欣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九日

Tuesday, May 15, 2007

我想說的話

近日《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引起了軒然大波;而我的生活和思緒,也無可避免地給這件事所牽動著。近日來,電子郵箱中每天都收到眾多的聯署信及事件的最新消息,身邊一群好事多為的同學也對此事緊張起來。今天早上,收到同學的電郵,說打算出版一份以記一次個人性經驗為題的小報,日內發行,急欲徵稿。看罷電郵那一刻,心情非常複雜。性經驗,我有;文章,我懂寫;支持不支持,我支持。然而,我想寫的是另一些東西。

從報章上得悉,《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之所以被定為不雅和引來各方的抨擊,是因為部分內容涉及人獸交及亂倫,而所謂罪證,即本年二月和三月號的問卷。我看過那些問題,並沒有感到不安,也不覺得問卷在鼓吹人獸交或亂倫。坦白說,我不懂界定什麼叫情色,什麼叫色情,也不認為一經社會界定為色情的,就罪大惡極,應去之而後快。我在思索的是,為什麼這個或那個界定,會成為一個問題。當然,希望不要誤會,我不是要反對一切任何叫道德的東西;而是,在今次情色版事件中,社會上並沒有多少認真探求和反思這些問題的討論。我看到的是,門早已關上,劇本幾乎完成;你我也許都沒看過那幾期的情色版,或者,連報章的風月版也沒有看過,但在主流傳媒、一眾衛道之士和膽小如鼠的中大校方的合力炮製下,觀眾還是能夠每天追看劇情,甚至加入討論,成為一齣互動的劇目。怎不教人心寒。

指責情色版的人士,似乎遺忘了告訴我們,其道德底線是如何界定的,而這樣的界定,其理性基礎又何在?當然,我總覺得,很大可能是沒有理性基礎的;因為我們的社會,並不允許公然談情說性,就是法律沒有禁止的,我們也不會說,或很少說,甚至羞於說。何解?如果有認為情色版的問卷在鼓吹人獸交及亂倫,請告訴我,到底它在什麼地方鼓吹和如何鼓吹?是否「涉及」就等於鼓吹?同時,也請告訴我,到底那一種的表述才能讓學生及社會大眾得以正視性議題,而不是只懂得急於找膠袋套上或是閉口不說。

在搬出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標準去譴責同學違法時,捫心自問,你我又有沒有認真審視過其評級的準則和理據?難道,它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如果是次事件是一個契機的話,我們該好好把握這個機會,重新開拓公然談情說性的社會空間。我這麼說也許冒犯了你/妳,那麼,不如我們一起討論一下,怎麼說才好?要是性這回事,是我們生活的一部份,是影響以致規範我們身體和思想的領域,那麼,性,其實是非說不可的。

很喜歡伏爾泰這句話:「雖然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會至死也捍衛你說出那個觀點的權利。」我想,大部份人都不會懷疑,《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出版原意,是為了「讓讀者如實反映他們的性想像,藉此反思一元性論述」。我們可以不同意此觀點,也可以批評其眼高手低,但我們怎麼能夠就此判罪,一句大逆不道,就禁止其發聲兼且大刑侍候。如果我們真的希望社會能夠更加開放和進步的話,那麼,該是時候用心去聽、去看、去反思、去討論,並且去實踐。

最後,我還很想說,在香港這個富裕的社會,竟然沒有最低工資制,貧富懸殊的問題愈來愈嚴重,我覺得很不安;對於那些滿口仁義道德之士的沉默,我感到很憤怒。難道,我可以用個超級大膠袋把整個香港套上,然後向法庭申請,禁止假仁假義之徒發表偽善言論?

Friday, May 04, 2007

跟自己好好相處

很想,去喜歡自己。

找回那個快給我忘掉的自己。

是巧合還是天意,

像要告訴我,旅程真的開始了。